沈阳市辽中区三道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300KW分布式光伏项目采购公告
(招标编号:HZJSY-2025-09007)
项目所在地区:辽宁省,沈阳市
一、招标条件
本沈阳市辽中区三道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300KW分布式光伏项目已由项目审批/核 准/备案机关批准,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98.111901万元,招标人为沈阳市辽中区三道 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。
二、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
规模:沈阳市辽中区三道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300KW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
范围: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,本次招标为其中的:
(001)沈阳市辽中区三道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300KW分布式光伏项目;
三、投标人资格要求
(001沈阳市辽中区三道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300KW分布式光伏项目)的投标人资格
能力要求:1.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;
2.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:
(1)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工程类项目。
(2)中小企业单位是指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》(财库[2020]46号)规定 的中小企业单位,本项目为工程采购,要求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,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。
(3)本项目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为《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家统计局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、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》(工信部联企业[2011]300号)中规定 的“建筑业”。
(4)根据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》财库(2017)141号、财政部《司 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》财库(2014)68号的规定,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、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。
3.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:
(1)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(含)及以上资质:
(2)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;
(3)拟投入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二级(含)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,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(B证),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(建造师);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。
四、招标文件的获取
获取时间:从2025年09月11日09时00分到2025年09月18日16时00分
材料:1.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;2.法定代表人(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)身份证明书;3.授权委托书。售价:500元/份,售出不退。
五、投标文件的递交
递交截止时间:2025年09月23日13时30分
六、开标时间
开标时间:2025年09月23日13时30分
七、其他
1.合同履约期限(工期):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(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内容为准)
2.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:落实中小微企业(含监狱企业)、残疾人就业、创新产品和 服务目录等政府采购政策。
注:邮箱发送(公司名称+项目名称+联系方式)《获取登记表》参与投标。
联系人:刘 工
手 机:13520347695
邮箱:zs0068@126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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