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儋州市办理省外户籍迁移需要实施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。
1.持本市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省外居民,可申请在该房屋登记落户。
2.年龄55周岁以下,且在本市连续居住满6个月的省外居民,可在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城镇社区落户。连续居住满6个月是指公民在海南省“一标三实”社区管理平台办理暂住登记(须前往居住地所在派出所登记),当前且最近6个月连续居住地为本市迁入地址(受理单位以海南省“一标三实”智能可视化社区管理平台核实为准)。
3.实行居住证转户籍落户制度,建立居住证与落户有效衔接机制,持有本市有效《居住证》满两年,可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城镇社区落户。
4.省外居民办理迁移时,其配偶、子女(未成年子女或成年在校生子女)及父母(男性超过60周岁、女性超过55周岁或者已离(退)休的干部、工人)可办理随迁。
普通落户
1、居住证:实际在海南住满半年就可以办理居住证。需要注意的是,在这期间出岛的时间不能连续超过2个月。
展开剩余86%2、合法住所证明:无论是租房还是买房都可以,提供房产证或者租赁备案证(去房管局办理)即可。
3、缴纳社保:需要缴纳1-3个月的社保,而且必须是“一般账户”,不能是临时账户。
注意 :女士年龄需在40岁以下,男士50岁以下,才能开“一般账户”,这也是普通落户的年龄要求。
人才落户
1、学历落户
•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、海外本科、脱产本科:年龄要求在50岁以下(含50岁)。
• 985/211本科以上学历、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:年龄放宽至60岁以下(含60岁)。
2、职称落户
• 拥有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,且证书可在“国家职业资格目录”中查到,年龄要求50岁以下(含50岁)。
• 若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,年龄可放宽至60岁以下(含60岁)。
3、技能落户
• 持有国家职业等级二级以上证书 ,年龄50岁以下(含50岁)。
• 持有国家职业等级一级以上证书 ,年龄放宽至60岁以下(含60岁)。
注意 :需要提供两本同类型的证书(如二级+三级,或一级+二级),如果是跳级考试的,记得附上相关证明材料。
4、 执业资格证书落户
不分等级,只要是执业资格证书就行!例如:执业药师、执业医师、一级建造师、一级造价师等。
海南落户随迁政策
1、父母:父亲60周岁以上、母亲55周岁以上;若提前退休,需提供退休协议。
2、配偶:只要你在海南落户,配偶也可以随迁。
3、子女未成年子女(未满18周岁)、成年在校生(仍在读):也可以随迁。
注意 :兄弟姐妹原则上不能作为随迁人员哦!
海口市直接落户政策
1、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(含柔性人才),可直接落户。
2、在海口创办企业并连续经营3年以上,依法纳税且无不良记录的法定代表人,可直接落户。
3、年龄50岁以下的海外留学专科毕业生,可直接落户。
职业技能型人才
4、年龄45岁以下,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(三级职业技能等级)或初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,可直接落户。
5、毕业2年以内的统招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,可直接落户。
注意 :以上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8月23日。
落户注意事项
1、材料陷阱
• 学历需通过学信网认证。部分海外学历可能需要提前6个月办理认证,请提前规划时间。
• 职称证书必须在“国家职业资格目录”内,否则无法通过审核。
2、社保注意事项
• 社保必须是“正常连续缴纳”,补缴的社保因显示为“补缴”状态,无法满足落户要求。
• 海口允许3个月内因更换工作单位导致的断缴,但需提供劳动合同变更证明。
落户所需材料清单
1、普通落户材料
• 居住证(办理流程:社区登记→派出所暂住证→满6个月后换领)。
• 社保缴费记录(需“一般账户”,临时账户无效)。
• 合法住所证明,房产证/租赁备案证/单位宿舍证明。
• 身份证、户口本、亲属关系证明(随迁需提供)。
2、人才落户材料
基础材料:身份证、户口本、劳动合同/营业执照。
分类证明:
• 学历型 :毕业证+学信网认证。
• 职称技能型 :职称证书/职业资格证(需国家目录可查)。
• 高收入型 :工资流水+个税完税证明。
• 创新创业型 :省级行业部门确认书/市县推荐函。
今年以来,海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延续良好态势,上半年推广新能源汽车5.97万辆,同比增长12.3%,新能源汽车在新增车辆中占比59.6%,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5.3个百分点。
截至6月底,全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达46.42万辆,占全省汽车保有量比例达21.2%,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0.9个百分点。继上海之后,海南省成为第二个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突破20%的省级地区,这也标志着海南省新能源汽车市场进入“大众化”普及阶段。
据悉,海南省创新开展面向个人用户车辆的“免申快享”业务场景实践,上半年向2024—2025年度购买新能源汽车的9.82万名车主兑付个人充电补贴1.28亿元。同时,通过给予一次性运营服务补贴及完善车辆使用环境等综合举措,逐步补齐商用车领域新能源化短板。上半年,全省推广中重型新能源货车509辆,同比增长578.7%,新增中重型货车中新能源车辆占比达49%。
海南省还积极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。上半年,海口、乐东、万宁等市县举办5场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,促进成交车辆约2100辆,带动新能源汽车消费约3.1亿元,激发农村地区汽车消费升级。
下一步,海南省工信厅将继续发挥省新能源汽车推广联席会议办公室作用,督促各市县完成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目标,预计全年推广新能源汽车将超12万辆,保持海南省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、保有量占比继续全国领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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